人事处工作职责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6-17 16:55:24
人事处担负着学院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、分配与组合、培训与管理、计算与统计等工作任务,其主要职责如下:
1、负责学院人事管理、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,引进和选聘新教师工作。
2、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,负责在职人员(含临时工)聘用及合同管理。
3、负责制定人才需求计划,接收各类毕业生,办理各类人员调出、调入手续。
4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师资队伍建设,负责教职工学历的提高、岗前培训、教师资格证认定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院内部奖金分配办法、职称评聘办法等人事制度的制定、修订。
6、负责全体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校内津贴、社会保险缴纳及考勤管理工作,负责教职员工退休手续的审批工作,核发遗属补贴及死亡教职工各项待遇。
7、负责组织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、申报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。
8、负责组织全校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、奖惩工作。
9、负责学院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人事信息与数据的统计与核算工作,完成各级各类人事工作报表工作。
11、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