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排名暂行办法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9-22 17:42:13
泊头职业学院
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排名暂行办法
根据《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》及冀职改办字[2014]121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》要求,参评人员组卷时,须填写《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》,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,对申报人员排名及赋分办法特做如下规定:
一、当达到申报资格的人员数量超过上级规定的指标限额时,所有参评人员严格按照《泊头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(试行稿)》进行量化排名,其最终结果即为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。
二、当申报人员数量等于或少于指标限额时,使用上级部门推荐的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排名》办法计算得分。
三、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牵头,学院学术委员会(或专业技术人员)成员代表、教师代表、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完成,并将结果公示。
四、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2014年9月19日